「做滿一年才有特休」是錯的 第 38 條
滿 6 個月就有 3 天。很多店家以為要滿一年,結果被檢舉時要補發未休工資並罰款。特休是「當然發生」的權利,不需要員工申請。
勞動基準法 · 2026
開店就是當雇主。加班費怎麼算、特休給幾天、資遣要付多少、勞健保雇主要負擔多少 —— 這些不是行政瑣事,而是每個月實實在在的人事成本。這裡把法規換成白話, 並附上可以直接輸入數字的計算機。
基本工資(月)
NT$29,500
基本工資(時)
NT$196
法定週工時
40 小時
雇主額外負擔
約 19.8%
輸入你的數字,馬上看到答案。
雇主最常踩的雷。
滿 6 個月就有 3 天。很多店家以為要滿一年,結果被檢舉時要補發未休工資並罰款。特休是「當然發生」的權利,不需要員工申請。
休息日(通常是週六)可以在勞工同意下出勤,加班費倍率較高;例假日(週日)原則上不能出勤,除非天災事變。搞混這兩個,加班費就會算錯。
補休必須經勞工同意,而且勞工可以選擇領錢。雇主單方面規定「一律補休」是違法的。
除了給預告期或預告工資,雇主還必須在資遣生效日 10 天前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通報。漏了通報單獨開罰。
本區依 2026 年(2026-01-01 起)現行法規整理。 依勞動部 114 年 10 月 21 日公告與現行勞動基準法、勞工保險條例、全民健康保險法整理。 計算結果為依法定基準的推估,個案仍受勞動契約、工作規則與勞資協商影響, 不構成法律意見。 有爭議時請洽當地勞工局或勞動部免付費專線 1955。